忏悔录

仅仅是活着,就已经让我害怕。

在三十年前的文学界,上帝是最为流行的内容。信仰上帝是好的传统,新闻记者们总是用上帝来修饰一个词句或是平衡一个句子,就后上帝就不流行了(很奇怪的,和板球与啤酒同时),而牧羊神又此起了。在上百部小说里,草地上都留下了他那蹄印;诗人会看见他在制昏时分潜行在伦敦的公共地上,萨里郡和新英格兰的女文学家,这此工业时代的女神们,不可思议地在他粗野的拥抱中献出了她们的童贞,从精神上,她们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了。可是牧羊神也过时了,现在美开始流行起来。人们会在一句短语、 一条大比目鱼、一条狗、某一天、一幅画、一个动作、一条裙子中见到这个字眼。 年轻的女人们成群结队,每个人都写了非常有前途的展现出她们才能的小说,她们闲聊时不断地以各种方式谈论着美,或是隐晦或是调皮,或是强烈或是迷人;而年轻的男人们,有些是刚从牛津出来,但还在追求着牛津所带来的荣耀的人,他们在周刊中告诉我们们应该去欣赏艺术、生命和宇宙,但也会粗心大意地把美这个词扔进本已拥挤不堪的文字中去,可怜这个词已经被用滥了。天哪,他们真是把这个词用苦了。理想有着各种各样的名字,而美只是其中一种。我怀疑这种喧闹仅仅是那些无法适应这个充满机器的英雄世界的人所发出的悲鸣,我也怀疑这种对于美的热爱——我们这个不惹眼的时代的 “小耐尔”——仅仅是多愁善感而已。也许下一代人对生活的压力更为适应了,不会再通过逃离现实来获取灵感,而是从热切的接受现实中寻找灵感。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像我一样,但是我意识到我并不能长时间的去思考美。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济慈所作的《恩底弥翁》的第一行让我更不能同意的了。当美的事物给我带来它情感的魔力时,我的思绪瞬间开始游荡;当人们告诉我他们可以兴趣盎然地欣赏某个风景或者某幅画几个小时的时候,我是不轻易相信的。美是让人忘形的,就像饥饿一样简单。它真的没什么可说的。它就像玫瑰的香味一样:你可以闻到它,仅此而已已。这就是为什么对于艺术的评论是无聊的,除非它没有谈到美,那么它也没有谈到艺术。在谈到提香的《耶稣下菲图》,这个或许是世界上所有画作中拥有最纯正的美的作品的时候,所有的评论家能告诉你的只是,去看看吧。他所能说的其他的仅仅是历史,或者个人传记,或者其他类似的东西。可人们会给美加上其他的东西一高尚的气质, 人类的兴趣,温柔,爱情——因为美并不能持久地使他们得到满足。美是完美的,而完美(这是人类的天性)并不能让我们保持持久的关注。那位看过《费德尔》问“这证明了什么?”的数学家并没有像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么傻。没有人能够解释为什么佩斯敦的多利安神庙就比一杯冰啤酒更美,除非用美之外的其他东西解释。美是一个死胡同。 它像一一个山顶, 当你攀登到那里的时候,便无路可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觉得埃尔•格列柯的作品比提香的作品更吸引我们,莎士比亚不完整的作品比拉辛完满的成就更动人。对于美,人们已经书写得太多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也写了一点。美是满足了人们审美本能的东西。可谁又想要被满足呢?只有笨蛋才会觉得,饱腹是和一顿盛宴一样好的。 承认吧:美其实有点讨人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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